各系、部、处、室:
为了加强对学院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,规范采购行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-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》、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2-2013年度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,结合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2013年5月13日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,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严格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
学院办公室
2013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