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:2021-03-31
各院(部)、处、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校研究,清明节放假时间为:4 月 3 日至 4 月5 日,共 3 天。节假日期间,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、值班值守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落实好防火等安全保障措施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1 年 3 月 3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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